各学院:
校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公室决定开展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预选拔,自动化学院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学校发文。
2.学生申报,学院初审(2023年12月-2024年3月)。学院组织申报和初审,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根据分配数量送报学校。
学院可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其中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数一般不低于总申报数的10%)。参加“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的项目优先推荐。
3、资格审查。校实施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类别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及格式、内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取消立项资格。
4、学校评审、公示。根据当年省项目办分配的名额,校实施办公室组织专家按学科分组评审排序并公示。
5、省项目办评审,发文。
新苗人才计划实施的完整流程可参见附件6。
二、项目要求
1、各项目除了在申报书首页标记三大项目类别外(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创新创业孵化),另请在附件5项目汇总表中标注好小的分类(机械控制、生命科学、能源化工、信息技术、哲学社科)
2、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学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项目组成员必须是全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专业交叉。
3、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由1-3人组成,指导教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4、对于项目申报人的要求。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校实施办公室和学校的管理条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前。
以下三类学生不能担任2024年度申报人:
1)2023年度新苗项目负责人;
2)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
3)2024年7月前离校的学生(即现在研三、大四的学生)。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名额分配(附件1),综合上一年度学院项目结题情况、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挑战杯的获奖情况等确定;凡上一年度有延期结题项目,则根据延期项目数,相应减少学院报送校级评审项目数;凡上一年度有验收不通过项目,则根据不通过项目数,相应减少学院报送省级评审项目数。
2、校实施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和其他经费使用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撤销项目相关人员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3、申报书(附件2-4)和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于2月26日前打包发送到邮箱:hzq_hdu2023@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新苗-项目名-负责人(本科生/研究生)。示例:新苗-基于深度学习的巡检机器人臂章轨迹系统设计-张三(本科生)
申报书纸质版经学院评审并公布推荐名单后,于3月6日前交到二教南108黄老师处。
学院联系人:黄祯琪、尹克老师,86913856
科创部负责人:杨映荷 QQ:2717377914
附件:
1、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2-4、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5、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
6、新苗人才计划实施流程
附件5: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